為了完善人才選拔機制,合理配置教育資源,充分調動基層教師的工作積極性,擬面向本市所屬學校選調教師11名,現就選調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及職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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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 |
職位 |
職數 |
漣源一中 (5人) |
語文 |
1 |
數學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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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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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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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技術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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漣源三中 (3人) |
英語 |
1 |
歷史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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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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漣源六中 (3人) |
語文 |
1 |
英語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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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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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選調范圍及條件
1、漣源一中的選調職位從本市其它高中學校(含工貿中專)且至今在我市高中學校連續任教3年及以上的任課教師中選調(其中通用技術職位放寬到初中學校);三中、六中的選調職位從本市初中學校且至今在我市初中學校連續任教3年及以上(含2012年6月前參加工作的特崗教師)的任課教師中選調。簽訂了服務期協議未滿的教師不能報名。
2、已辦理了本市正式編制、人事手續(包括報名時已轉正了的特崗教師)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師范類專業。
3、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政治思想表現好,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5、五官端正,肢體健全,口齒清楚,且具有履行教師崗位職責的能力;
6、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須與報考職位相符;
7、普通話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其中語文教師須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
三、選調程序
(一)發布選調公告。
選調公告在漣源市政府門戶網、漣源勞動保障網和教育局辦事公開欄公布,發布公告時間從發布公告之日起截至報名開始日止不少于7個工作日。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5年6月23日至6月25日。
2、報名地點:市教育局人教股
3、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必須由本人到報名地點報名,報名時需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及其他所需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1寸半身照片3張,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4、資格審查。成立資格審查組,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須如實填寫《漣源市教育系統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表》。
5、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同一職位選調計劃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不得少于1︰3。對達不到該比例的職位則相應核減選調計劃數,沒有達到1︰3比例而被核減該職位的報考人員,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可以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學校職位。
6、領取準考證時間:2015年7月2日。報考人員憑有效身份證到漣源市教育局人教股領取準考證,逾期未領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三)筆試
1、滿分為100分。按60%折算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2、筆試內容:漣源市現行相應科目的高中教材和近三年高考復習內容。
3、考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4、筆試成績在漣源市政府門戶網、漣源勞動保障網及教育局辦事公開欄公布,時間為七個工作日。
(四)面試(講課)
1、根據筆試成績分職位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計劃與面試人員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如果出現1︰1比例確定面試對象的,須經市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報婁底市人社局核準,但其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得確定為考察對象。
2、滿分為100分,按40%折算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3、講課內容:講課內容從漣源市現行相應科目的高中教材內容中抽簽確定。
4、面試(講課)時量15分鐘,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綜合成績公布
將筆試和面試成績按比例折算成綜合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在漣源市政府門戶網、漣源勞動保障網和教育局辦事公開欄公布。
(六)考察
根據考生的綜合成績,按選調計劃數分職位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考察對象(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疾鞎r,考生必須提供有關證件原件、計劃生育證明和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考察的主要內容是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考察對象的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審。被考察對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選調資格:①受黨紀政紀處分期內的;②受刑事處罰的;③因犯錯誤曾被工作單位開除的;④違反計劃生育的;⑤有弄虛作假行為的;⑥因犯錯誤或違法被紀檢監察部門或政法部門立案審查尚未結論的;⑦證件不齊全和其他不符合選調條件的。
如考察不合格或入圍對象放棄資格出現空缺時,可以從相應職位參加了面試的考生中按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不超過二次。
(七)公示
考生考察合格后確定為擬選調對象,在漣源市政府門戶網、漣源勞動保障網和教育局辦事公開欄公示7個工作日。
(八)辦理調動手續
擬選調對象公示期滿無異議者,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選調工作的主要資料和擬選調對象的相關資格證明材料報婁底市人社局審核備案,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主要領導審定后,安排到新單位報到上班,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合格者辦理正式調動手續,不合格者取消選調資格,人員返回原單位工作。
本次選調的擬選調人員安排到任教單位的崗位等級聘用,以該擬選調人員的原聘級別與任教單位的對應崗位有無職數來確定。若擬選調人員與任教單位對應崗位無職數,則高職低聘(聘為同一專技職位等級低檔或最低檔),如不服從則取消選調資格。
四、本實施方案由漣源市教育系統公開選調教師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漣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738-4982856)、漣源市教育局(0738-445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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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6月3日